巡视条例再修 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 时间: 2017-05-27 | 责编: 雷卫腾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巡视中央意识形态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焦点1

  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实践证明,巡视工作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会议认为,加强巡视工作,必须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条例》修改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扎牢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要求。

  焦点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十八届中央巡视对宣传、文化、新闻等单位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促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党管意识形态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密联系实际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定“四个自信”,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加强党的建设,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提升主流意识形态领域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敢于亮剑、主动作为,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做好稳预期、稳思想、稳人心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思想舆论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据新华社

  ■ 解读

  巡视条例“再升级”释放什么重大信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26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释放出党中央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

  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目标即将实现

  截至目前,十八届中央已经完成十一轮巡视,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全覆盖。正在进行的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已经进驻29所中管高校开展专项巡视,进驻4个省区进行巡视“回头看”,进驻4家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本轮巡视过后,将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目标。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50%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中央组织部对巡视移交的、反映较为集中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已处理纠正和追究问责1100多人。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利剑”作用成效明显,充分发挥了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正如此次政治局会议所指出:实践证明,巡视工作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中央纪委网站的数据显示,已经完成的十八届中央十一轮巡视,仅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就累计受理信访16万多件次,与干部群众谈话1.8万多人次。这充分证明了巡视是“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形式。

  巡视工作新手段新打法层出不穷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不断在创新中向纵深发展,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新打法层出不穷。

  从十八届中央首轮巡视开始探索“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到第三轮巡视,在常规巡视的同时又着手开展专项巡视,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到第六轮巡视起,实行“一托二”乃至“一托三”,每轮一个巡视组巡视两个或三个单位,增强其针对性;到去年的第九轮巡视,首次开展巡视“回头看”,对巡视过的地方和单位杀“回马枪”;到目前正在进行的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4个单位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中央巡视首次派出“流动哨”……4年多来,类似的“第一次”屡见不鲜。

  “实践探索在前,理论总结在后。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亟须将巡视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新办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以更好地指导实践。”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

  会议指出,《条例》修改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明确提出,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据了解,截至4月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坚决落实中央部署,顺利完成了对8362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任务。

  辛鸣认为,此次巡视工作条例再次修改,势必将充分吸收最新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对宣传等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

  同时,此次政治局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巡视中央意识形态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记者注意到,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巡视中央政法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这是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巡视中央有关领域单位的专题报告。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十八届中央巡视对宣传、文化、新闻等单位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党内巡视是分批次的,同时也是分领域的,这样的制度设计更有针对性、有效性。从审议巡视中央政法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到审议巡视中央意识形态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充分体现了通过巡视监督,加强党对各个领域工作的领导。”辛鸣说。据新华社

  ■ 背景

  十八大后两修巡视工作条例

  昨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这意味着,十八大后,中央已两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十八大后巡视工作出新举措

  中央巡视制度2003年正式确立后,中共中央于2009年7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巡视工作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等作出了规定,明确提出“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进行深入了解。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十八大后,中央巡视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等。巡视范围、巡视内容、巡视方式也都作出了重要调整。

  为了适应中央巡视制度的新变化,修改2009年版巡视工作条例提上日程。2013年9月26日,总书记习近平听取2013年中央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强调,要抓紧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历经近两年修订,2015年8月,修改后的巡视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对比2009年版,2015年版写入了十八大后巡视工作的一些新做法,强调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中央巡视组的巡视范围不仅包括省区市四套班子,副省级城市也纳入巡视范围;增加专项巡视条款等。

  新条例施行21个月后再修

  2015年版巡视工作条例施行21个月后,再度修改。昨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强巡视工作,必须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改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京报首席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