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拟为文明立法 向社会征集建议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 | 时间: 2019-04-19 | 责编: 信子维

   闯红灯、烧纸、室内吸烟、私搭乱建、不文明养犬等不文明言行举止,明年在沈阳市都有可能因为违法而被处罚。

  沈阳市政府新闻办4月17日召开“为文明立法,向社会征集建议”新闻发布会,记者由会上获悉,接连多年蝉联国家文明城市称号的沈阳市,已将《沈阳市文明行为条例》列入正式立法项目,预计于明年上半年施行。

  沈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秦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立法背景。沈阳市于2015年成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并于2017年蝉联这一殊荣,今年又获得了国家文明城市称号,城市文明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随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不文明行为违法界限不清、适用法律不明、执法主体模糊,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文明的进一步提升,迫切需要通过对文明行为立法,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这些问题。

  在去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指出:“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方面法律制度,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现在我们拟制定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对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求的具体落实,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巩固沈阳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现实需要。”秦辉表示。

  据了解,目前,深圳、杭州、武汉、青岛、乌鲁木齐等地已经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南昌、济南等地已经把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了立法论证调研并出台了相关草案。沈阳市也要加快工作步伐。

  沈阳市制定的文明条例将主要用于规范和引导沈阳市民日常生活中行为,重点围绕文明行为的鼓励倡导、文明行为的保障促进、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处罚等几个版块,具体包含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以及市民的居家生活等几个方面。

  “我们文明办多年来积极倡导文明行为有: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祭祀、文明上网等诸多方面,凡是与这些相悖的都是不文明行为,比如闯红灯、烧纸、室内吸烟、私搭乱建、不文明养犬等,大家可以向我们多提建议,凡是大家反映强烈的、影响沈阳形象的我们都要写入法律。”

  沈阳市文明办将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把市民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写入法律,进行立法约束,规范引导人们的言行举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按照《沈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沈阳市文明行为条例》已列入立法计划,是正式立法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8月份进行第一次审议,于12月份进行第二审议,如果顺利通过,将于今年底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预计于明年上半年施行。

  当日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此次立法收集信息的三种渠道,一是电话18642099270,二是电子邮箱syswmw@163.com,三是邮信地址沈中大街206号,邮编110169。欢迎社会各界在4月24日24点前将意见建议发送给沈阳市文明办。(记者 赵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