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配套规划专场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宣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集中宣传大运河相关配套规划,并就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及大运河沿线8省(市)实施规划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大运河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组成,全长近3200公里。大运河文化融汇了京津、燕赵、齐鲁、中原、淮扬、吴越等地区性优秀传统文化元素。
已编制的4个专项规划为:以遗产保护为核心,统筹协调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与活态传承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以通水通航为核心,研究谋划大运河全线有水和适宜河段优先实现旅游通航的《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以生态指标为核心,务实推动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空间管控的《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以文旅融合为核心,创新推进大运河各类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品牌建设的《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
此外,大运河沿线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8省(市)聚焦重点任务,分别编制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分省实施规划。目前4个专项规划和8个地方实施规划已全部正式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四梁八柱”规划体系已经形成,这也意味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顶层设计已经基本完成。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将大运河沿线与其历史文化价值存在直接关联的超过1200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列为规划对象,附录列出了作为规划保护重点的368项大运河代表性文物和450余项国家级非遗项目清单。
《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近期的重点任务是组织、指导大运河沿线各地及相关专业机构,在总结国内外运河遗产、线性遗产保护经验基础上,针对大运河不同于一般文物的活态特性,凝练大运河保护理念,制定保护利用、监测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大运河文物、文化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文化遗产数据库、数字资源库和监测预警平台;编制或修订大运河相关保护规划,细化保护展示利用措施,明确空间管控指标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推动文物执法督察由事后处罚到事前预警转变,全面提升大运河文物安全防护水平;指导各地围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一批重要的大运河考古研究、保护修缮、博物馆建设等项目,提升保护展示利用水平。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编制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围绕“馆”“址”“园”“岸”“遗”“段”“品”“神”等八个方面谋划了一批重点项目,并区分国家级和省级,安排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继续会同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凝练和挖掘大运河文化内涵,抓紧研究谋划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共建共治共享,早日实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美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