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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上县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 涉案金额高达百万余元

来源: 中国网文明中华 | 作者: 潘书培 王雅涵 | 时间: 2022-08-05 | 责编: 姜颖

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自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公安局紧盯危害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2022年上半年,颍上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梳理往年非法采矿案件,对重点人、重要河段、重要砂场进行摸排时,发现一条非法采砂线索。鉴于案情复杂,县局采取所队联合、专案侦查的工作模式,抽调专人进行夜巡、蹲守。

7月15日晚10点多,蹲守在沙颍河刘集段附近的刘集派出所民警发现岸边停放有可疑车辆,经观察,确定是放哨人员。民警迅速上前将1名嫌疑人控制,并悄悄靠近岸边,果然发现一艘载有采砂设备的船只停靠在岸边,船上人员似乎在维修机械。民警立即跳上船,成功将3名嫌疑人抓获,并在现场扣押大型船只1辆、采砂工具若干。经过多次劝投,7月底,2名团伙成员前来自首,至此一个活跃在沙颍河的重大非法采砂犯罪团伙被成功被打掉。经查,今年以来该团伙在沙颍河刘集段河道非法采砂至少20000余吨,共计非法所得100余万元。

现该团伙6名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