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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个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暨第19期天道法律智库沙龙在北京举行

来源: 中国网文明中华 | 作者: 姚逸宁 郭子敬 | 时间: 2022-12-05 | 责编: 姜颖

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12月4日,第9个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暨第19期天道法律智库沙龙在北京朗琴国际大厦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举办。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和法务咨询师职业技能培训班的学员、律师、法务咨询师、媒体人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期线上与线下的学习活动与研讨会议。

第9个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

第9个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

本期沙龙由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班普法讲师李笑天主持。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廉政研究专家张铁林,中央纪委原纪检监察研究所副所长姬广勤,对宪法中关于国家权力来源、宪法精神与宪法信仰、宪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宪法对公职人员的依宪执政、公民的权益保障与法定义务等内容进行了宣讲。

张铁林

张铁林宣讲了《宪法学习提要》。从六个方面归纳了宪法对公职人员和公民权利义务的相关法条内容:1、宪法与人民监督,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应该受到人民监督;2、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依法治国,这是国家战略方针和国家现代能力建设的必由之路;3、国家、集体、企业和公民的财产应该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4、国家必须重视人才培养与法制教育,才能提高公民整体的法律素养;5、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和法定义务;6、国家基层治理方面,强调了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这些组织只有为社区居民和村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没有政府执法职能。

姬广勤

姬广勤宣讲了《宪法制度建设进程》。姬广勤强调了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重要性,简单回顾了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建设,对宪法精神理念、宪法宣誓誓词、合宪性审查等内容进行了宣讲,对宪法与专门法衔接落地等问题进行了抛砖引玉式的理论探讨。

李笑天

李笑天在普法学习活动点评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源头,其他专门法、实体法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来的。

宪法与公民有关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

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理所当然应该受到人民的监督;公职人员必须依宪行政、依法行政,其行为原则是众所周知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所有公务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一些基层公职人员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私闯民宅和强拆公民房屋等行为都是违宪的,也是违法的,涉嫌违背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国家权力之间相互制衡,避免权力垄断导致权力滥用。目前,我国宪法已经探索出比较成熟的政府权力制约途径,那就是合宪性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政府出台的行政法规进行审查,发现违宪的,可以责令修改和废止。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与公职人员所不同的是,公民的行为准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我们应该通过对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学习,依法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19期天道法律智库沙龙

在活动下半场的法律智库沙龙研讨环节,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资深律师朱崇坤,著名法治媒体人金仲兵,分别对新冠疫情防控中的违宪违法行为的成因、现象与刑事、行政、民事侵权处罚措施进行了探讨。

朱崇坤讲述了《核酸造假问题及刑事责任》。朱崇坤从相关行政管理法规规定的责任追究、刑法规定的相关责任等方面,对于刑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从四个方面讲述了核酸造假问题可能涉及的罪名:1、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朱崇坤对每一种罪行的特征进行了分析,提醒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和公民日常工作生活中,都应该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人生中的法律风险。

金仲兵讲述了《宪法对公权力的制约与防疫中的违宪行为》。金仲兵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国家为什么要设立宪法、中国宪法对公权力的约束、宪法实施中的违宪行为。以防疫中违宪行为为例,对自媒体曝光的疫情防控中的一些乱象进行了理性归类、分析。金仲兵提醒大家,防疫三年,应遵守宪法精神,依法防疫;与时俱进,完善社会管理。

同时,时代在不断发展,宪法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修正。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学习宪法,领悟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