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票选"文明10条" 人人都是公约修订者

来源: 常州文明网 | 作者: | 时间: 2018-06-07 | 责编: 雷卫腾

  文明城市之美,美在颜值,更美在气质。

  作为全国首批全域文明城市,近年来,常州把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文明创建的奋斗目标,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整合各种资源,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引导市民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岗位做一个好员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不断提升市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近日,常州市文明办就修订《市民文明公约》面向市民征集修改意见,并开展“我最关注的文明十条”投票评选。

  文明公约修订工作从2018年4月启动

  以市民为主体,注重实践性和针对性

  根据《常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着眼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现代化,2018年4月份,常州市文明办启动了《常州市民文明公约》修订工作。

  修订工作启动初期,常州市文明办面向全市开展了公约征集活动。短短12天的征集活动,就有7000多位市民投稿参与。常州市文明办综合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文明公约的修订注重实践性和针对性,征集活动既体现了文明城市建设市民主体、共建共享的理念,又动员了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理解、支持并积极践行文明公约,将公约修订的过程变为市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过程。

  据了解,经过前期的方案制定、全社会征集、社会各界座谈、专业课题组研究,目前形成了市民意见比较集中的文明公约十五条内容,这十五条内容为:有序排队不喧哗、公共场所不吸烟、垃圾分类不乱丢、礼让行人不抢行、红停绿行不逆行、循线泊车不乱停、公共楼道不私占、草地绿化不毁损、举止优雅不粗俗、热心助人不旁观、守信重诺不欺生、理性上网不传谣、适度点餐不浪费、红白宴席不攀比、孝老爱亲传家风。

  解读“文明公约十五条”

  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贴近市民生活日常

  红停绿行不逆行、理性上网不传谣、红白宴席不攀比、孝老爱亲传家风……仔细阅读,细心的你不难发现,“文明公约十五条”每一条都是来自于市井巷里、来源于民间大众,它们关注的是生活小事,表达的却是群众的真实心声。

  《市民文明公约》的修订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会选择这些内容放进“文明公约十五条”?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民文明公约》修订专业课题组成员、常州大学城乡文明研究所所长李昊远博士。

  公约既体现核心价值观,又贴近市民生活日常

  “修订《市民文明公约》有若干重要的依据,其中最为直接的有两个。其一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二是贴近市民生活日常。课题组认为,文明公约应该关注人的现代化,关注细节养成,形成文明风尚,进而形成文明城市的亮丽底色,因此文明公约不仅需要价值观引领的部分,也需要‘接地气’的部分。”李昊远说。

  就目前形成的15条内容,李昊远告诉记者,这15条是市民反映的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反映了市民在精神文明方面的新主张和新期待,具体而言,15条是课题组从市民提出的近7000条建议中筛选出来最具有代表性的条目,是常州社会各界代表多次座谈会后最终聚焦的15条内容。

  据悉,目前《市民文明公约》修订工作已经进入后期,常州市文明办将吸收、整理市民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内容全面丰富、易记易懂的《市民文明公约》。

  公约内容涉及市民日常生活,具有很强操作性

  仔细阅读目前形成的15条内容,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内容基本包含了市民的日常生活,如交通出行、社区居住、待人接物、传家风树新风等,也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李昊远表示,每一条内容的选择都有依据。李昊远就其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

 

  “有序排队不喧哗:秩序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不喧哗吵闹是人们遵守秩序的重要表现,也是对外展示常州市民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不喧哗的外延指向也包括手机打电话轻声、交谈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等。

  公共场所不吸烟:吸烟有害健康,自然毋庸讳言,公共场所是大家共同工作、学习的场域,即便吸烟是个人的事情,也必须要建立在尊重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垃圾分类不乱丢:此条理由有二,一是垃圾不分类处理,会增加经济社会运行成本;二是简易堆放或填埋,导致臭气蔓延,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体。

 

  礼让行人不抢行、红停绿行不逆行、循线泊车不乱停:这三条都是讲交通出行的问题,当下常州市比较突出的交通出行问题主要就集中抢行、逆行、乱停方面,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该为文明交通出力。

  公共楼道不私占:2017年全市开展了文明楼道活动,从楼道中清理出了近3万吨的乱堆放物品,说明楼道私占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这15句表述大体都既包含倡导性、建设性的部分,又包含旗帜鲜明地反对的部分。近年来,常州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已经进入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阶段。因而,必然一方面从正面提出比较高的要求,体现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主动性和领先性;另一方面也要将这种要求具体化,使市民更加清楚地了解要禁止什么、反对什么。”李昊远说。

  与你有关请你评议

  “我最关注的文明十条”投票评选活动正在进行中

  目前,常州市文明办正通过“文明常州”和“常州道德讲堂”两个微信公众号以及常州文明网,面向全社会开展“我最关注的文明十条”投票评选,每位市民可以选择2~10条内容进行投票。

  常州市交警支队天宁大队文化宫中队队长丁捷在仔细阅读了“文明公约十五条”后表示,文明公约中三条与交通出行的内容都十分切合实际,这三个问题确实是目前常州市交通出行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文明公约中加入交通出行的内容,对常州市文明交通将会很有帮助。

  常工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大二学生瞿毅诚认为,从目前形成的15条内容看,文明公约涵盖了生活的诸多方面,内容突出重点,很有针对性,能够引导市民从生活细节做起。“除了内容有针对性以外,我觉得这种语句形式朗朗上口,利于传播,很接地气”。瞿毅诚也建议,在《市民文明公约》最终成形后,可以利用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也可以通过走进学校来达到大范围传播的效果,让文明公约深入人心。

  有着多年社区工作经验的社区书记汤亚平也表达了对“文明公约十五条”的看法。她告诉记者,常州市文明办在这个时期组织《市民文明公约》修订工作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有意义、有价值,在常州市文明城市建设的新阶段制定这样一部《市民文明公约》,不仅有利于推动广大市民了解城市文明、融入城市生活、增强城市认同,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市民文明公约的引导、规范和约束作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常州晚报 文明 郑雨露 朱臻 部分图片由常州市文明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