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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处理24名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 中国网文明中华 | 作者: 王纪洪 | 时间: 2022-10-09 | 责编: 姜颖

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4名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01涂某、02秦某萍、03肖某、04邓某红、05吴某琴,今年3月31日,在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二期)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随机抽取排序直接提交评标结果,造成中标排序错误,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行为。6月6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禁止他们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06张某、07谢某明、08熊某伟、09何某平、10魏某清,今年1月29日,在广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办公楼及训练基地室内装修建设项目评标中,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行为。6月13日,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禁止他们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1洪某华、12熊某伟,今年4月1日,在南昌市2020年度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西湖区、青云谱区第一批(市管道路)老旧管网改造EPC项目评标过程中,在投标人得分录入系统时不认真核实出现了错误,造成投标排序倒置,存在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6月6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禁止洪某华、熊某伟其9个月、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3聂某球、14甘某进、15王某国、16喻某,今年4月1日,在南昌市2020年度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西湖区、青云谱区第一批(市管道路)老旧管网改造EPC项目评标过程中,在投标人得分录入系统时不认真核实出现了错误,造成投标排序倒置,存在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6月6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禁止他们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17任某辉、18肖某、19郑某华、20施某、21郑某军,去年11月29日,在宜春市中央大道、工业大道、金水宝路、科伦大道及康成路改造工程项目评标中,存在将未满足该项目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行为。今年4月21日,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禁止他们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22刘某亭,2019年8月5日,在普华鹰眼鹰潭基地定制厂房建设项目评标中,存在收受投标人财物行为。今年6月15日,鹰潭市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23徐某桦、24姚某华,去年7月9日,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家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中,存在行贿评标专家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徐某桦非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已判刑)。今年6月29日,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他们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江西省住建厅强调,各评标专家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要严把专家入口关,严格按照评标专家资格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要加强评标专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确实提高评标专家的法规意识;要强化专家评标过程的监管,督促评标专家依法依规履职;要从严查处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督促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