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为认真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今年8月,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培育办法》,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典型案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求市院业务部门和县区检察院定期报送培育的典型案例。近日,市检察院对市院各部门和县区院报送的17个案例进行汇总、整理、修改完善,经市院检委会研究审议,决定将《驻马店市某某市场发展公司排除妨碍纠纷监督案》等6个案件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批典型案例印发。
本次评选印发的第一批6个典型案例包含民事、行政、刑事、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涉及多项业务,总结了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检察办案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证据收集运用等方面具有一定参考和借鉴作用,也产生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这些案例也取得了很好的培育效果,其中有的案例入选河南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有的案例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十佳公益诉讼案件,有的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业务部门工作信息采用,被最高检公众号转发。其中,新蔡县检察院办理的“杨某强奸案”,因证据出现反复法院拟判无罪,通过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分析研判,并采取联合侦查机关进一步调查补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措施,该案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且未上诉,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典型案例常态化评选、发布,并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推荐,通过典型案例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