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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以“三治融合”为抓手,助推乡村治理出成效

来源: 中国网文明中华 | 作者: 张平 | 时间: 2023-01-13 | 责编: 曾蓉

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2022年10月31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幽兰镇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南昌县蒋巷镇柏岗山村、南昌县幽兰镇东田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漫步在蒋巷镇柏岗山村,宽阔通畅的水泥道路,阡陌纵横的林路沟渠,初具规模的特色产业,热闹繁华的街道市场,整齐漂亮的农家别院,红瓦、白墙,三五成群的老人在阳光下聊天,成群结队的孩子追逐嬉闹,处处荡漾着新农村的和谐之风。

据悉,柏岗山村位于江西省南昌县蒋巷镇中部偏西,紧邻蒋巷中心公路,交通便利。全村辖1985户6898人,村域面积360亩,耕地面积9253亩。近年来,柏岗山村抓好“三治融合”,长效推进乡村治理,成为南昌县乡村治理的典范,村民认同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谋定“共治”新思路,让村民自觉参与进来

完善自主议事,村民事让村民说了算。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让村民自主提出需要村“两委”研究办理的事项,打破“由官而民”的单一提事模式,鼓励村民自发提事。在决策村级事务时,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把举手表决的权力留给群众。工作中,按照“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决议”四个步骤,将涉及资金使用管理、土地出让等村级重大事项,全部纳入票决制范围,让村民“拍板”决定。

完善自我管理,村民事让村民自己办。从集体财务收支、土地补偿费、分配等事关全村发展的重大事项,到涉农补贴发放、低保发放等涉及个人利益的零碎事项,都召开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让村民共同参与,全程管理,充分发挥群众能力智慧,激发村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群众参与的立体监督机制,建立了以村监委监督为主导、党员监督为辅助、村民监督为重点的多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保障了全体村民监督的主体地位。

完善自我服务,村民事让村级组织帮。组建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柏岗山商会、老年协会、村级经济合作社,通过“四会一社”开展自我服务,解决村民生产生活难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近几年,柏岗山村以村级合作社引领产业发展,创建达仁农庄、国鸿生态园、休闲垂钓中心、茶湖山庄等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辐射带动莲蓬、草莓、西瓜等种植采摘,城郊型农业的发展,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强村富民、长治久安。

开辟“法治”新模式,让新风自动树立起来

基准普法,让知法新风树立起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抓好村干部等重点人员学法,不断提高其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把法治格言、法制故事、法治文化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使之潜移默化发挥法治宣传作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和引导村民创作法律文艺节目、法制故事、法律漫画等,利用基层法律微信群转发法律知识。

加强供给,让用法新风树立起来。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服务站”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在乡村全覆盖,为广大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每季度定期进入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建立起村民“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通了村民用法的“最后一公里”。

深化网格,让守法新风树立起来。建立入户走访、工作例会等系统全面的网格日常工作制度,为网格员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强力动能。制定下发网格任务清单,按照清单要求网格员每周三深入农户村组走访网格内关键点位,开展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运用“德治”新素材,让正气自然成长起来

运用“榜样”德治。大力打造“中国好人村”,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开展评选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新乡贤、最美好媳妇等等活动,“救人英雄”应维雨和“献血模范”应卫东入选“中国好人”,还涌现出市级劳模应宗保、最美好媳妇应福英等一批典型,在全村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极大地聚集了社会正能量,筑牢德治根基。

挖掘“传统”德治。充分利用村志、族谱、家谱等历史资料,挖掘整理厚重传统文化和向上向善的家规家训,建造了“水灌村村史馆”。在充分挖掘和整理本地优秀传统家规家训的同时,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引导村民学习传承优良家规家训,营造和谐民风。

借力“乡贤”德治。乡贤,是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一股重要力量。近年来,柏岗山村借助力量因势利导,推动成立了“乡贤会”,帮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近100个;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帮助贫困户10余户,贫困学子50余人次;为乡村建设修桥修路达10公里;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入企业2个,为项目征拆等服务20人次。

除柏岗山村外,近年来,东田村在幽兰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从村民最关心、最迫切的身边事入手,将村里的重要事务量化为评议指标,积极开展民主自治,共同参与、协调村务管理与决策,形成集体议事制度;加强法治建设,不断培养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德治建设,深入发掘村民道德规范,修订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事规则,凸显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培育文明乡风、法治新风和淳朴民风,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走出了一条“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途径。(通讯员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