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2月24日,九江瑞昌市首例利用司法资金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横港镇下堰龙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瑞昌市人民法院举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副庭长张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委刘学武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签约。瑞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迎春,横港镇镇长柯尊堂,瑞昌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波,瑞昌市财政局经建股股长付继荣,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九江管委会主任赵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张宁表示,生态修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瑞昌市法院、财政、自然资源、横港镇政府等单位前期开展了大量基础工作,为项目顺利签约奠定了坚实基础,接下来各方要持续加强合作,确保项目顺利完工交付。一是要把好政策关,依法依规办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采购及资金拨付手续,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二是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施工,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力争成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三是总结提炼经验,在高标准完成生态修复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进更多更好的生态修复项目实施,真正实现司法资金的政治、法律、社会、生态四个效益有机融合。
该项目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的大力支持,项目的正式签约标志着该市探索“司法+行政+社会公益组织”一体化推进生态修复工作迈出坚实步伐。(王义东 温保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