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近日,湖南省新邵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三项”长效机制,全面强化森林防灭火管控措施。
实行森林防灭火八条硬措施。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责任体系,对履职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分管副职停职一个月专抓森林防灭火工作,期满经组织部门考察合格后方可复职;加强宣传教育,森林防灭火政策做到入户宣传率100%、群众知晓率100%、防火承诺书签订率100%。构建联防联控立体化管护体系,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创建一批无野外用火示范村;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打击力度,明确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派出所和森林派出所责任,成立由“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村干部+村辅警”组成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多管齐下的部门联动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县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建立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明确森防指领导和联点乡镇领导现场指挥责任;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落实县级林长包乡镇、乡镇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片区、护林员包山头的包保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信息报送制度,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酿成较大森林火灾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律从严从重顶格处理。
建立高火险等级时段森林防火“六下沉”工作机制。县级领导下沉到乡镇,落实蹲点督导,当好督导员、指挥员;乡镇干部下沉村(社区),到岗驻点,当好宣传员、巡山员、战斗员;县直后盾单位下沉,“应派尽派”进村入户,协助乡镇村、国有林场做好森林防灭火管控工作;公安民辅警下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扑救力量下沉,乡镇半专业队伍分成两组,一组开展巡查,一组在乡镇集中待命;县督查组下沉,组织县委办公室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单位成立若干专项督查组,分片包干对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将县森林办和各乡镇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凡举报的违反禁火令线索查证属实的,每起案件由县财政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的奖励。(王祥刚 通讯员 彭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