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这次只交了100元罚款,以前最低是要罚款200元的,听到工作人员说是新修订了基准,让人充分感受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今后我保证按时申报纳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某劳务公司郭会计说道。
近日,郭会计来到湖北鄂州葛店经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处理逾期申报业务。该劳务公司所属期为 2023年1月至3月的企业所得税未按时申报,属于 2023年度首次违法,但未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不适用“首违不罚”政策。大厅工作人员依据《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罚款100元,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将“说清事理、说准法理、说明情理、说顺文理”的说理式执法贯穿其中,让纳税人充分感受到税务行政执法的“温度”。
据悉,湖北省税务局新修订的 《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2023年5月1日执行,“新基准”将单位最低处罚标准由200元降为100元,还优化了基准体例结构,从新增违法事项、拆分违法事项、相关表述等进行了调整。“新基准”的具体处罚标准更加合理,更加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执法和纳税人遵从,充分体现了税务部门柔性执法理念,也是税务部门推动落实精确执法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葛店经开区税务局将用好“新基准”的处罚标尺,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的空间,保障行政处罚的公平正义,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通讯员 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