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文明中华讯 7月13日,南昌市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出于青山湖污水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的需要,南昌市将对部分区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原文如下: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青山湖污水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本市青山湖污水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17日,赣桥南路支路(赣桥南路-起凤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二、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丹霞路(南昌十五中-江纺厂前路)禁止机动车辆及行人通行。
三、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9月26日,三经路(四纬路-爱国东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三经路(爱国东路-上沙窝路)只允许机动车辆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四、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9月17日,爱国路(阳明路-圜丘街)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五、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30日,一纬路(一经路-二经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六、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22日,起凤路(青山南路-赣桥南路支路)只允许机动车辆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七、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国安路(国威路-国泰路)只允许机动车辆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八、2023年7月30日至2023年11月7日,青山湖大道(天香园-解放西路)只允许机动车辆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九、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10日,江大南路 (南京东路-北京东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十、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南昌市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