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讯(记者 李旭兵)“我在医院生娃,按照新政策比之前多报销400元。”7月19日,安阳市民潘女士直夸安阳医保真是好。因医保有结余,自7月1日起,安阳市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市级以下(含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生育待遇标准。
近年来,安阳市通过深入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断创新基金监管方式,解决了“住院难”、缓解了“看病贵”、守住了“救命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连续4年实现结余。
“医保有结余,就让利给老百姓。”据介绍,经上级批准调整后,安阳成为近年来全省首个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和生育待遇标准的城市。
安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安阳市调整住院报销比例后,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2%;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400元至1500元为65%,1500元以上为85%;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比例1200元至4000元为55%,4000元以上为74%。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调整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将惠及近500万安阳城乡参加医疗保险居民,预计每年可减轻参保居民就医负担近亿元。